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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指定受益人 特留分:保險金會算進去嗎?高資產傳承解析

保險 指定受益人 特留分圖解: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原則上不算進特留分,沒指定受益人或被看成躲稅時要重新檢查

保險 指定受益人 特留分:保險金會算進去嗎?

不會,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原則上不算進特留分。保險 指定受益人 特留分這題,保險金有自己的專用通道,不走遺產這條路,高雄家事法院一審判決也認定保險金不是遺產。

特留分,是法律替繼承人保留的最低份額,遺囑再偏心,也不能少給這一份。保險法第112條寫明,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不算過世的人的遺產。民法第1224條說,算特留分的錢,是過世的人留下的財產,加上部分生前給的財產,再扣掉債務。保險金不是遺產,所以不在裡面。

判決的例子是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2年度家繼訴字第159號判決:過世的人自己投保、自己是被保險人,指定四個子女當受益人,這四個子女也是全部的繼承人。

被告說保險金也要算進遺產,法院依保險法第112條、第113條,認為保險金不是遺產。這是一審判決。

這個答案要成立,三件事缺一不可:

  1. 保單有指定受益人
  2. 指定還有效
  3. 這筆保險金不是為了躲開特留分才安排的

同一筆保險金,法院與國稅局怎麼看

有三種說法,各自的依據不同。

說法誰這麼說對特留分的意思
條文與判決保險法第112條、民法第1224條,加上上面的高雄家事法院判決:保險金不是遺產保險金不算進特留分
稅法與民法分開看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58號判決說,同一件事,稅法和民法可以有不同的認定國稅局算進遺產課稅,民法上可能不算
領保險金的權利來自契約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183號判決說,受益人同時是繼承人時,領保險金的權利來自保險契約,不是因為繼承保險金依契約給受益人,不照繼承比例分

反方向的案子也有。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為了少繳遺產稅才買,而且和經濟上的實際狀況明顯不相當的保單,不能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九款。上面的110年度上字第58號判決駁回上訴,認定那五張保單是在躲稅。

高資產傳承:保險金的特留分答案何時會變?

有兩種情況,答案要重新看:

  1. 沒指定受益人
  2. 保單被看成是為了躲稅
情況結論方向原因拿去問的一句話
有指定受益人,保費來自一般收入,也沒有一次繳清、高齡投保、帶病投保這類特徵保險金不算進特留分符合保險法第112條的字面意思,高雄家事法院一審判決認定保險金不是遺產這張保單現在的身故受益人欄,寫的是誰?
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變成遺產,要算進特留分,「保險金不算進特留分」的答案不適用依保險法第113條,沒指定受益人的死亡保險,保險金作為遺產受益人欄有沒有寫人?寫的人還在嗎?有沒有辦過變更?
一次繳清(躉繳)、高齡投保、帶病投保、短期投保、鉅額投保等特徵國稅局可能把保險金當遺產課稅,「保險金不算進特留分」的答案要重新檢查財政部列了八種情況,國稅局可能因此改按遺產課稅,見安侯建業的整理保費的資金從哪裡來?這八種情況我們符合幾種?

一次繳清、高齡投保、帶病投保這類特徵出現時,風險容易被低估,自己抓不準很正常。稅的部分可以先看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要不要課遺產稅。

保險金比其他遺產大很多時,只要前面三件事都成立,答案不變,差別只在金額。下面用數字看。

假設試算:算不算進去,特留分差多少?

假設過世的人沒有配偶,父母也已經過世,只有長子和次子,沒有債務,也沒有生前贈與。遺產3,000萬元,另外有一筆指定給長子的保險金1億元。

依民法第1223條,子女的特留分是原本可以分到的一半。兩人原本各分一半,所以各自的特留分是總額的四分之一。

算法用來算特留分的錢次子的特留分
保險金不算進去3,000萬元750萬元
保險金算進去1億3,000萬元3,250萬元

差距是2,500萬元。這只是特留分金額的差別,次子能不能真的拿到,還要看有沒有可以要回來的財產。

修法提醒: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有影響嗎?

有,但影響的是誰有特留分,不是保險金算不算進去。兄弟姊妹不在新的特留分名單裡,保險金的答案沒變。

民法第1223條已在2026年8月17日公布修正(總統府公報)。修正後的內容,見總統府公報的民法修正第1223條條文:配偶、子女等晚輩、父母,特留分各是原本可以分到的一半;祖父母是三分之一;兄弟姊妹被拿掉了。

依經濟日報報導,新條文在公布六個月後施行,法務部說施行日是2027年2月17日。

保險特留分常見問題

保險受益人可以不指定嗎?

可以。但依保險法第113條,死亡保險沒指定受益人,保險金就變成過世的人的遺產,要跟其他遺產一起繼承,也要算進特留分。

用遺囑可以改保險受益人嗎?

可以,但要通知保險公司,沒通知的話,保險公司可以不認這次變更。保險法第111條說,指定受益人之後,要保人還是可以用契約或遺囑改變保險金要給誰,除非他當初聲明放棄這個權利。

特留分(特留份)可以不給嗎?

不能單靠遺囑不給。民法第1187條說,遺囑只能在不侵害特留分的範圍內,自由決定遺產給誰。特留分被侵害的繼承人,可以依民法第1225條,向拿到遺囑所送財產的人,要回不足的部分。

保險公司指定受益人,保險金還需要繳遺產稅嗎?

原則上不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九款規定,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不算進遺產總額。例外是被認定為了少繳稅才這樣安排的保單,細節在保險金與遺產稅那一篇。

什麼情況不適合套用這篇的說明?

  • 沒有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已經失效:這篇的答案不適用,要另外看。
  • 保單可能被認定是為了少繳稅或躲特留分:一次繳清、高齡投保、帶病投保、短期投保、鉅額投保等特徵,答案要重新檢查(見上方的表)。
  • 不是身故保險金:年金給付、滿期金,本文沒有討論。
  • 要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本文只談被保險人過世時的保險金。
  • 國稅局已經把保險金算進遺產,或繼承人已經出面爭的個案:結果要看實際情況。

本文為公開資訊之研究整理,不構成投資、投保或稅務建議。

文/林岑信

結語

如果手邊的保單有指定受益人,又擔心家人之間的特留分爭議,或者有「資產規劃」的想法,都可以直接來找我聊聊。

先做個初步資料檢視與條款檢視。陪你攤開合約,把白紙黑字算得出來的數字,還有那些藏在細節裡算不出來的隱性影響,一五一十拆解清楚。

要是盤點完,發現你現在的安排就已經很穩當了,我也會直白告訴你「維持現狀就好」。沒必要為了調整而調整,照著你原來的步調走就可以了。

萬一條款裡有模糊地帶,我也會幫你抓出風險盤點的重點清單,跟你說清楚該去向保險公司確認哪些具體細節。